🔺重要資訊🔺 為加強防範「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」,雇主應善盡以下外勞生活照顧責任:
1⃣提供外勞衛生健康法令資訊與防疫知識 2⃣提供口罩給需出入醫療院所之外勞使用,並提醒全程配戴及每天更換 3⃣提醒外勞少去傳統市場、醫院等人多場所 4⃣提醒外勞避免接觸野生動物、禽鳥等 5⃣提醒外勞應勤以肥皂洗手、咳嗽禮節
若遇外勞入境時發燒、咳嗽,或入境14天內出現疑似症狀,請雇主協助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(或0800-001922)或1955專線進行通報,並請聯絡立人團隊。
❎注意:如雇主未善盡以上管理責任,並未於限期內改善: ➡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,應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緩 ➡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許可,及管制2年不得再聘僱外勞(以上依據「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」規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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